各部门:
2024年学校各类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实施。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就此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取得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2024年9月1日以后的成果归入下个申报年度)。
二、申报成果范围:参考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度各类成果登记表。
三、申报要求:
1.2024年10月18日前,申报集体或个人到所属二级学院申报(兼职教师归属相应教研组),填写申报登记表。申报时请同时提交佐证材料(提交人培方案、课程标准电子稿;出版教材、教辅材料原件;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各类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2.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分类汇总,填写成果汇总表。于2024年10月20日中午之前将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按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校办公室、教务处和科研处。
3.校办、教务处和科研处进行审核,提出奖励建议,并填写成果奖励分类汇总表。连同佐证材料于2024年11月1日前提交科研处。
4.科研处复核后,汇总并制表,于2024年11月15日前提交人事部门。
5.凡先前学校已作过单项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说明
1.奖励原则
学校各类成果奖励按照“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即同时申报学校成果奖励及金山区职业能力提升奖的各类成果,学校将参考金山区职业能力提升奖评定结果,按照“就高”原则进行相应奖励。
2.申报依据
(1)各类成果由成果第一持有人负责申报,若成果属团队的,则由团队负责人负责申报,并按团队成员在成果中发挥的作用在总奖励范围内直接分配。
(2)在同一申报期限内同一成果多次获奖,以获奖层次最高的一次进行申报;同一成果在不同申报期限获奖,按先低后高原则实行奖励补差。
(3)关于发表论文:接受过学校资助的发表论文未获奖的,不在此次奖励申报之列;
(4)指导学生竞赛类获奖成果以项目为单位申报。
▲若获奖项目由若干相关联的分项目组成,则分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参赛为团体项目,而该团体项目成绩是由若干个人项目成绩累计构成。若获得团体奖,则按团体申报奖励;若未获团体奖,则在个人奖中选择高等第申报奖励。
▲同一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同一竞赛项目有多名学生获奖,则按获得最高等第申报奖励。
3.申报程序
根据奖励细则中的成果类别,持有相关教学成果的专兼职教师向各自所属二级学院提交“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度各类成果登记表”,其余成果持有人向所在行政部门提交“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度各类成果登记表”,并按要求附上所需的成果证明材料。
▲竞赛(评优)类和指导学生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证明获奖面的相关材料;
▲各类先进集体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证明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
附件: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度各类成果登记表.xls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