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黄慧娟创建部门: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43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5〕33号),现将我校2025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只能申报B类。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限额规定我校可外报1项。

五、“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六、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尽快填写好“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25年10月9日之前发送到shhykyc2023@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晨光计划+项目名称+申报人”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做好申报书的校内遴选及指导工作。

1 沪教委科〔2025〕3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申请书.doc

3 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pdf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