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沪教委人【2026】14号),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扣教育强国建设战略要求与“十五五”规划教育发展目标,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上海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标志性成果,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潜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厅字[2025]8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等精神,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6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校内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1.各申报人仔细阅读通知文件,明确申报成果分类及申报要求。
2.必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教学成果报告,可根据需要附佐证材料一份。严格按照《2026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填写申报表,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各部门2026年6月3日下午4:30之前把本部门的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到学校科研处邮箱shhykyc2023@163。邮件注明2026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过期自误。
4.校学术委员会6月4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排序。
5.科研处6月5日-11日对拟推选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
6.科研处6月12日对推选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填报。
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