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作者:创建时间:2016-11-11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金山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金山区教育局地震应急预案》,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行政区域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维护我校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五、机构和职责

  (一)工业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校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指挥长:  学校校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安保科及各主要科室负责人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组成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未在岗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校办公室、学生处、安保科共同组成。

  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31153591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参加教育局或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召集学校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情况,并根据区教育局的指示,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及区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校长室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党支部和工会办公室

  (1)负责派人参加区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小组的工作,协助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联络工作;

  (2)负责起草地震防灾、救灾工作的有关技术性文件,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

  (3)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校、单位地震减灾预案工作。建立、健全地震防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4)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对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就地震应急形势和相应的地震应急措施等做宣传、动员、解释等工作;

  (5)根据需要动员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自救、互救、支援灾区等。

  (6)根据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地震期间学校老干部的安置、安抚工作。

  3、校办公室

  (1)负责保持与教育局或区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教育局或区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

  (3)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学校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审查学校有关震情、灾情的新闻报道稿件,编发学校地震防灾、救灾的情况简报;

  (5)负责组织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学校建筑和其它设施的抢险、排险、检修、应急维护加固等工作;

  (6)负责学校地震损失的统计工作;

  (7)负责与区教育局地震救灾指挥部机联络,并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8)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学校临时建筑搭建安排等应急工作;

  (9)负责应急状态下学校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以及学校通讯系统的日常维护、快速修复等工作。

  4、总务处

  (1)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学校地震损失、教育用房和其他建筑震害损失的汇总上报和救灾资金的申请工作;

  (2)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教育系统防灾、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3)制订地震外援抢险的物质储备、调运计划、资金准备和运转计划。

  (4)指导学校内的危房拆除,教学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临时建筑搭建和恢复重建等的施工和监理工作;

  (5)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组织施工和监理力量对学校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6)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

  5、教务处和学生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启动和实施

  (一)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的通报,向上级教育局和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下辖的各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校长室要安排好临震期间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和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校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和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 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领导小组成员要随时关注上级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和指示,按教育局及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文件、教育局域网、口授等信息立即接受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组实际,认真制订修订本组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二○一六年九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