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卫工作
警卫工作关系到学校的人财物的安全,是学校的第一道门面,警卫上岗时,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注意人员进出情况,佩带警卫标志,衣着警卫制服。要做到热忱服务,严禁脱岗离岗,不在警卫室和他人谈笑嬉戏,严禁上班时间喝酒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上岗站立门口时间
时 段 | 时 间 | 时 段 | 时 间 |
上 午 | 6:45~7:45 | 中 午 | 12:45~13:45 |
下 午 | 17:45~18:45 | 晚 上 | 19:45~20:45 |
注:周一上午:9:30~10:30 周五中午:12:15~13:00;下午13:45~14:45 |
三、学生上课时间警卫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1、学生上课时段1、5号门管理工作要求
学生上课时段1、5号门必须关闭,警卫应时刻注意人员、车辆进出情况。(附学生上课时段)
星 期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周 一 | 10:05~11:50 | 13:30~15:50 | 18:30始 |
周二~四 | 7:30~11:50 | 13:30~15:50 | 18:30始 |
周 五 | 7:30~11:50 | 12:45~14:05 |
备注:周四下午为:13:30~15:15
学生正常上课时间不准出校门,遇特殊情况须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签发的出门证,否则不予放行。
学生迟到等情况进校,必须登记进校。警卫组长将登记情况每天上交安保科。
密切注意车辆进出校门,做到及时开闭校门。
2、学生上课时段3、4号门管理工作要求
时刻注意车辆来往情况,除学校受访时允许车辆来往,其余时间不准车辆通行。
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登记并发放访客证,方可入校。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安保科联系。
四、警卫室及周边卫生制度
警卫必须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整齐。做好室内卫生工作,保持周边清洁。
五、外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制度
1、外来人员、车辆车辆来校必须检查证件登记,并填写好会客单和进出门时间、被访部门。离校时必须收回会客单。装有货物的车辆出校门必须凭出门证方可放行。
2、周一至周四夜自修上课期间要注意外来来访人员的来访情况,一般不接待闲杂来访者(父母除外)。
六、夜间巡逻制度
夜班警卫人员在当班期间应加强校内巡视,勤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七、警卫交接班、请假、调班制度
1、警卫人员交接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接班,交班时应将当班情况和值班记录簿进行移交,并交代待处理事项后方可离校。
2、警卫人员家中有事需请假的,一天以内向组长请假,二天以内需向科长请假,三天以上需向学校人事部门请假,允许后方可休假。
3、警卫人员不能私自调班,自觉服从警卫组长和安保科的安排,如遇急事需调班的必须向组长请示。
八、其他
1、认真做好假日内大型活动和有外来宾客参观时的安保工作,认真完成安保科和警卫组长交给的其他任务。
2、上述工作情况与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