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切实保护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沪府办【2016】9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上海石化工业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组员。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校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校综合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安保科及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工作小组承担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遇空气重污染时传达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停课等命令;汇总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三)职责分工
校长职责:全面领导学校应对空气重污染工作,组织协调本校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开展。
分管校长职责:召开本校应对空气重污染工作小组会议,开展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学校空气重污染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学校有关科室涉及预防空气重污染的相关工作。
综合办职责:负责通过校园网、电子屏、CRP系统等渠道对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便于各部门安排好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教务处职责:负责对各专业科教师的宣传、通知及教学安排。
学生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班主任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通知及教育活动的安排;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总务处职责: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学生的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各专业科职责:做好住宿学生及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的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
安保科职责:通过各种途径密切关注污染状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对空气重污染工作开展情况。
二、预警与预警响应
(一)预警分级
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将空气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1、四级预警(蓝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或者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51-200之间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
2、三级预警(黄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3、二级预警(橙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或者未来三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4、一级预警(红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00。
(二)预警响应
1、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关信息时,学校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及上海教育政务微博发送的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预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学校通过校园网、CRP系统、电话、短信、微信、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学校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四级和三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蓝色和黄色预警时,学校一律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2、二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橙色预警时,学校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3、一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前发布红色预警并维持到22:00的,学校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学校都采取停课措施。
(2)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
停课期间,学校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住宿学生及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各专业科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3)市工作组在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当日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4)上课期间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学校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三)应急终止
市工作组向公众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后,学校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明确安保科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资金保障
学校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有关部门与人员都应确保信息畅通。
五、其他事项
(一)空气重污染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停止学生参与户外活动等善后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应对空气重污染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本方案自2014年3月3日起施行。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2016年12月修订
附:空气重污染预警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