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有效做好学校车辆安全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生活秩序,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安全事件,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活动乘车途中和教师办公用车等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件。
第三条应急处理工作原则:学校统一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分级协调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第四条成立学校车辆安全事件应急专项工作组
组长由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和安保科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
(一)加强交通车辆管理与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强化司机安全意识,做好学校车辆安全事件预防与预警措施。
(二)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信息,积极组织制定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并及时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件现场、开展事件调查取证,正确对安全事件的态势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尽快向学校校长办公室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按统一指挥、分组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进行事件处理工作。
(三)事件发生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事件善后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收集、掌握和上报安全事件信息。
(四)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尽量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五条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各专业工作组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件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学生、教师甚至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配合各项事件处理工作。
(二)协助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置所涉及部分工作,以及受伤者的救治工作。
(三)提供处置、救援救护所需的人员与物资等保障工作。
第六条学校车辆安全事件预防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驾驶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与安全知识培训。
(二)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教育与安全事故知识,通过各类载体,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范重大事故的安全自救知识教育。
(三)定期开展防范学校车辆安全事件紧急处理专业常识培训,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演习,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四)处理工作组的成员在事件发生后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
第七条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一)在接报事故后第一时间必须完成以下响应工作:
1、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交警(110)、急救中心(120)、学校领导和应急专项工作组,并由学校根据事件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2、应急处理小组必须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等情况,并将基本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各职能部门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通知当地相关部门、涉及人员家属等到位,并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与人员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应急抢救、处理措施
1、学校领导获悉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各就各位,自觉履行职责,及时有序地开展各项救援工作。并成立专门的执行办公室、信息联络、保卫与宣传等应急处理系统专业组。
2、紧急安排有关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师生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4、在求助过程中,求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积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稳定各方情绪,认真妥善解决受事件影响人员的实际困难,做好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6、做好事件的事故原因分析与案件处理总结,并利用事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相关人员负责好资料的收集,建立事件档案,以备查考。
第八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