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的管理,规范学校网站建设,保证信息安全,把校园网建设成为广大师生交流的平台、教育和学习的阵地、宣传学校事业发展的窗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校园网站包括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内网主要面向学校教职工;外网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学生、家长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门户网站外网主要发布学校重大新闻、介绍学校概况、专业设置等内容,并向学生、家长提供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内网主要发布校园简讯、重要公告等内容,并向教职员工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学校综合办公室是学校网站运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总体规划学校网站的结构、内容的安排、更新;2. 协调各部门(条线),指定子站、栏目的管理人员;3.培训相关管理人员;4.监管站内所有文章、资料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如有不当内容,及时上报领导,妥善处置。
第五条 学校信息中心提供统一的网站页面制作软硬件平台。其主要职责是:1.规划建设学校网络服务基础设施,提供学校网站运行的各种软硬件资源;2.负责学校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3.负责学校网站的升级改版;4.提供学校网站使用的技术支持;5.负责信息安全防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门户网站运行实行分级、分块负责制,即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一)校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学校门户网站的负责部门(具体见《新版网站栏目设置及负责部门一览表》),各部门应指定人员,担任子站或者栏目信息审核员,依据《校园网站信息审核员工作职责》负责相关栏目、子站的信息审核发布、运行管理。
(二)校综合办公室负责学校外网主站所有栏目的信息审核、发布,由校综合办公室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负责;各部门负责维护的栏目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传至学校门户网站,经校综合办公室信息审核员审核后方能正式发布。其信息发布流程为:采写(全体师生员工)——传给部门指定的信息员——信息员稿件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批通过——信息员上传校园网后台——综合办公室专人审核发布。
(三)其它内、外网各子站、栏目,由相关部门(条线)指定的人员审核、发布,其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由所在部门的党支部书记或者行政领导负责。其信息发布流程为:采写(全体师生员工)——传给部门指定的信息员——信息员稿件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批通过——信息员上传校园网后台——子站或栏目信息审核员审核发布。
第七条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门户网站各类信息,由各部门指定的信息员上传,各部门可根据需要,指定1名教职工担任信息员(如有需要可增加名额),上报校综合办公室备案,由信息中心给予相应的管理权限。
第三章 内容规范
第八条 通过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门户网站发布的教育信息,提供的内容应体现政策性、准确性、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时效性。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不得透露他人隐私,禁止发布涉密信息。
第九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中文网站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杜绝错字、别字和异型字。
第十条 网站内容须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政治安全。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力求客观、准确、及时,贴近校园生活。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一条 负责发布网络信息的各部门,必须制定本部门网站应急响应预案,以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保证能够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门户网站的内网、外网和各条线建立的子站点中的所有信息。
第十三条 校综合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