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金山区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金山区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试行办法》规定,医疗补助费筹资标准为按照区财政局认定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4%。其中:单位补助费为2%。集中或系统统筹补助费为2%。
学校成立由校长、工会、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医务室和教代会生活福利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的医疗补助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医疗补助经费,定期向教代会汇报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单位补助和系统补助的审批。
二.医疗补助费的用途
自2003年起,单位补助和系统补助均由学校审批,我校将单位补助和系统补助的经费合并使用。
(1)为在职教职工购买市总工会特种重病和住院补充保障计划,或参加社会商业医疗保险。定期为教职工进行体检。
(2)对在职教职工一般门急诊个人医疗费支出较大的进行补助,在职教职工一般门急诊,医保卡上当年费用用完后,本人自负部分(包含在本校医务室就诊的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003年为700元)的部分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003年为700元)。
上述所指的医疗费系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
(3)退休人员住院和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及家庭病床个人自负医疗费(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自负部分,并扣除参加市总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住院保险理赔额)补助50%。
(4)在职教职工住院和急诊观察室个人自负医疗费中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部分补助50%。
(5)对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酌情补助(大病重病定义见附件)。
三.补助办法
符合上述第(2)条的在职教职工,凭门急诊医疗付款收据,在每年4月份办理上一年(上一年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的门急诊医疗费补助。办理补助时,填写费用报销单,经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领款手续。
对符合上述第(3)条的退休职工向退管会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上述第(4)条的在职职工向校工会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时,填写《公务员医疗统筹补助申报表》,并提供医疗费收据及出院小结或有关病史资料,学校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当事人到财务科领取补助金。
对符合上述第(5)条的教职工,应提供医疗费收据及出院小结或有关病史资料,符合上述(2)、(3)、(4)条的,先按上述规定办理,经保险理赔和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很大的,经医疗补助管理小组审批酌情再次给予补助。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2003年3月25日
附件: 本办法所指的大病重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指因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地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
二、恶性肿瘤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
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骨髓中造血干细胞及造血微环境受到损伤后导致造血功能衰竭,使全血细胞减少,表现严重贫血、感染出血倾向。
四、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具备下列指症:
1、肝脏急剧缩小; ’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Ⅱ度肝性脑病。
五、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并接受开胸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六、颅内肿瘤手术
指对生长在颅腔内的良性肿瘤施行摘除手术。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肾脏、心脏、肝脏、肺脏、胰脏或骨髓移植。其它的器官或组织移植不属于本计划保障范围。
八、主动脉手术
指为了矫正主动脉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而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