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金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驻校服务室

作者:唐辰炜创建时间:2018-12-2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沪综治委预青组联字〔2013〕4号《上海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实现青少年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的有效衔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力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12月7日下午,校党委书记林国新在金山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同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金山区工作站签订了社工驻校协议,林国新代表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对《金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驻校服务室》进行了揭牌。为了跟进工作落实情况,12月21日下午,团区委副书记黄缪,服务和权益保障部张鹏,阳光社区金山区工作站站长刘肇昂,社工邱燕萍继暑期后第二次来到我校就驻校事宜进行了座谈。校党委书记林国新,校党委副书记(挂职)兼学生处主任杜海燕,团委书记唐辰炜参与座谈会。

  黄缪代表团区委介绍了驻校的情况,邱燕萍进行了自我介绍,她表示有能力有信心将社工进校园这件事做好。刘肇昂表示社工从联校到驻校能够更加有效的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生活上存在的问题,他将大力支持邱燕萍的工作。张鹏就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学校谈了自己的看法。林国新针对社工进驻学校表示支持,在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在帮助学生扶正方面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中职学生更需要被认可,需要全社会去理解他们,读懂他们,他希望这项工作能够做实、做好。杜海燕针对我校学生做了一个分析,并结合团区委提供的服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意见。通过社工驻校项目的落实,相信将为促进我校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非常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