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为了让班级学生更清晰的了解宪法的含义、了解我们国家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周三下午班会课上161高复班开展了以“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由班长沈媛虹主持,先让同学们了解了宪法的相关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同时了解了我国宪法的历史: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规定为宪法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接着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等。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最后进入宪法知识问答,同学们踊跃参与,积极性很高,主题班会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让同学们自觉遵守宪法,在享受宪法给予的权利的同时,要全面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