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校利用班会课时间,特邀请了金山区看守所的刘元崎警官,来为我校学生开展了“走好青春第一步”法治教育主题讲座。化工辅导四组的全体班级同学认真地聆听了本次讲座。
中职学生年龄介于15-18岁之间,正处于冲动好胜、勇于尝试的青春期,但是法治意识都比较淡薄。所以在这个时期,青少年往往因一时冲动、缺乏判别能力,一不小心就触犯法律,甚至犯下弥补不了的错误,以至于前途尽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刘警官主要从打架、毒品和网络犯罪等方面,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法治意识,抵制非法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针对这些典型的案例,刘警官还详细地分析起因、案件性质、违法后果、以及面对这类事件的应对建议等。
例如:某在校高中生集合打群架,有个别学生只是旁观,但最后也被拘留。还有一些成年人喝酒闹事,吵起来,最后拳脚相对甚至持刀伤人等。遇到打架,不要语言激怒对方,首先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110。打架斗殴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加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这样的处罚下我们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造成严重的下场。又比如一个广西的懵懂无知少年,在物质的诱惑下,帮别人藏毒运毒,最后判处死刑的案例,让同学们唏嘘不已。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有很多网络犯罪和网络诈骗,还有通过裸聊等方式进行诈骗,所以有贪念、没有道德底线的人越是容易上当受骗。
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了解到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所以要引以为戒,通过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提升自控力,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人生是一趟没有回头的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一定要走好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