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保险理赔办理的说明

作者:朱昕玮创建时间:2021-11-05

各辅导组:为规范学生保险理赔手续办理,现将工作流程告知,请下载备用。

一、居民保险

学生凭“医保卡”到医院就医,直接抵扣医药费。“医保卡”(即学籍卡)中学时已在学生家中,延用。特别注意新办理的医保卡需要去银行激活才能使用。

二、住院基金

学生住院前到班主任处领取“医疗证”,住院前向院方出示医疗证,出院时与医院结算直接理赔抵扣住院费,不来校办理手续。

三、意外保险

学生发生意外后就医,全部费用结算完毕(包括后期的复查),将理赔材料交学生处,保险公司打款至学生银行卡。注意以下要点:

1. 摔伤、玻璃划伤、骨折、疾病如发热腹痛等不在理赔范围内。

2. 未满18周岁学生交以下材料: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包括封面)、发票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如复印了父亲的身份证则交父亲银行卡复印件)

3. 满18周岁学生交以下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包括封面)、发票原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学生处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