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悟学业评价标准 全面提升学科素养 ——记上海市中职思政课程教师线上教研活动

作者:王瑞阁创建时间:2022-04-27

  为进一步深刻领悟并实施中职思政课程学业质量与学业水平评价标准,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于2022 年 4 月 27 日(周三)12:35 开展了上海市中职思政课程教师线上教研活动。我校德育组黄悦、陈伟民、王瑞阁等三位教师在线聆听了北京师范大学石芳副教授关于《中职思政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与学业水平评价》的专题讲座。

  会议伊始,石芳指出学业质量是学生完成本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本学科核心素养及其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总体描述。依据不同水平学业成就表现的关键特征,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将学业质量划分为不同水平,水平1是学生在完成本课程学习后应该达到的合格要求,是毕业合格性考试的命题依据;水平2是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学生应该达到的要求,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命题依据。

  石芳强调课程目标实现了从双基目标到三维目标到核心素养的转变。促进学生发展,促进人的发展,是核心素养评价的目标。既然目标是人,考试作为教育的一个环节,其目的就应该从甄别、选拔转变为育人。评价不仅是排队,而是拓展考试的育人功能,由对分数的关注转变为对人的关心、关怀。考试作为评价,也应体现教育的本义,体现考生作为主体的一种能力和创造性。考试是评价的一部分,不等于评价,评价是一个更广阔的概念。评价包括对学生的评价,对老师的评价,对某一地区教育质量的评价;既有终极性的评价,也有过程性评价,多元性评价,协商式评价等,真正的评价是能让学生发现自我,自我诊断。学业水平评价的原则要遵循导向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方式要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发展、倡导多元主体评价、注重多样化评价,形成多样化的学生成长记录,全面科学地衡量学生的发展。

  学业质量是学生完成本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本学科核心素养及其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通过聆听石芳副教授的专题讲座,教师们深刻领悟了中职思政课程学业质量与学业水平评价标准,对于指导自身教学,实施科学全面的学业水平评价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