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级高职阶段学生居民保险参保确认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9-06浏览次数:57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医保相关规定,所有本市就读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上海市居民保险,不限制学生户籍。大学新生承诺参加下一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并按规定完成参保缴费的,自入学起即可免费享受本市居民医保待遇至本年度12月31日。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25级高职阶段新生,宣传本市居保政策,完成随申办的大学生居民保险参保确认,申请建立居保账户,确认方法请查看附件参保确认流程。对于同意参加的同学,请辅导员下载并打印附件1,学生签订承诺;如放弃投保,请辅导员下载并打印附件2,让学生签署放弃参保承诺书,请辅导员妥善保管2份承诺书。最后请辅导员将班级投保情况填入统计名单中。


随申办的大学生居民保险参保确认流程.docx

附件1 自愿参保承诺及知情同意书(新生).docx

附件2 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doc

xxx班级投保名单统计.xlsx

新生参保宣传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