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4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根据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1

化学工程学院

6

2

智能制造学院

7

3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

3

总计

16

三、评选流程及上报材料

(一)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组织,通过班级学生民主、公开评议,确定各班级推荐的学生。

2.二级学院审批及公示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议与审定,在本学院名额额度内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1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复核及学校审批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评审,拟定入选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名单公布

公示无异议,确定并公布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二)上报材料

1.《2026届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

2.《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纸质稿正反面打印。

3.《2026届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选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应涵盖:评审小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构成、评审结果、特色做法。

以上材料所有纸质稿正反面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4月8日(周三)前交至学生处刘凯老师,附件1电子稿同步发送。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违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能如期毕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三学年学业成绩均居所在专业前30%(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三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计算机、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4.在校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荣誉。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奖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

3.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4.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或未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

 

                                   学生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2026届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xls

附件2: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