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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停征非机动车使用税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工会部门:《职工之龙》2005年第1期创建时间:2006-03-15浏览次数:3602

 

  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1日起,本市停征自行车以及各种人力车、拖车、助动车、电动自行车等非营业用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对于上海出台今停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新政策,市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这主要是基于近几年上海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征税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自行车、助动车等非机动车仍是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上下班的主要交通工具;二是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价值相对较低,流动性大,税源零星分散,因此征管难度大,税收成本高。  停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使用税是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切身利益的关心,并有助于改善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助于引导人们增强环保意识,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这一政策的适时出台,进一步体现了市政府“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