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招生、就业推荐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招生就业指导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生专员 一名
就业指导员 二名
二、岗位要求
招生专员
1.编制并落实市内及外省市招生计划
2. 根据学校情况,制定每年招生工作计划,组织各种力量,加强招生宣传、咨询、策划及实施;
3. 加强与市中招办、各区(县)招办及外省市招生办的沟通,完成年度招生计划;
4.分析总结每年招生工作,形成书面报告。
就业指导员
1. 制定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加强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提供就业信息,促进校企合作办学,促成就业信息转化为就业资源;
3. 开展就业培训指导,组织现场招聘会等;
4. 分析学生就业状况、人才需求状况形成书面年度报告;配合各专业科室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5. 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并及时反馈。
三、招聘要求
1. 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二年以上本校教学经历;
2. 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 了解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特点,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4.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请有志从事招生就业指导的学校在编教师于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06年10月20日到人事科报名,学校将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人事科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