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沪石工校校(2005)26号文件精神,每年组织上海化学工业区“职业教育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参评范围、评选条件及评选事迹考核日期均按沪石工校校(2005)2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责任人(部门) | 备 注 |
10.23 ~ 11.10 | 申 报 | 个人、集体 | 申报表从网上下载, 申报材料交科室。 |
11.13 ~ 11. 17 | 确定正式推选人选 | 各科室科长(主任) | 教学工作创新奖材料送教务处;班主任工作创新奖材料送学生处;其他创新奖材料送人事科。 |
11.20 ~ 11.24 | 各系统组织初评 | 分管校长 | 初评结果及材料汇总人事科。 |
11.27 ~ 11.30 | 学校组织评审 |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结果送化学工业区。 |
附:
沪石工校校(2005)26号文
upload/2006_10/06101813547663.doc
上海化学工业区“职业教育创新奖”评颁实施方案
upload/2006_10/06101813549441.doc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人事科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