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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财产特种还本保险”兑付的通知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工会部门: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创建时间:2007-01-25浏览次数:3603

       19971前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当时由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办理了一份“家庭财产特和还本保险”,面值为180元,期限为十年,十年内不取本金,具有家庭财产保险作用。至今年128日,十年期满。请目前还持有该保险单的教职工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金山区营业所(石化乐购超市对面)兑付本金。

    如果保单遗失,请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证明(证明当时保单上投保的地址)去保险公司办理挂失手续,并办理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