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前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当时由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办理了一份“家庭财产特和还本保险”,面值为180元,期限为十年,十年内不取本金,具有家庭财产保险作用。至今年1月28日,十年期满。请目前还持有该保险单的教职工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金山区营业所(石化乐购超市对面)兑付本金。
如果保单遗失,请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证明(证明当时保单上投保的地址)去保险公司办理挂失手续,并办理兑付。
1997年1月前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当时由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办理了一份“家庭财产特和还本保险”,面值为180元,期限为十年,十年内不取本金,具有家庭财产保险作用。至今年1月28日,十年期满。请目前还持有该保险单的教职工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金山区营业所(石化乐购超市对面)兑付本金。
如果保单遗失,请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证明(证明当时保单上投保的地址)去保险公司办理挂失手续,并办理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