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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要求做好学校教职工交通费补贴的发放工作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韩秀龙部门:人事科创建时间:2008-04-22浏览次数:3600

  2008421日下午,学校人事科召集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了“金山区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的政策宣传会议。

  在会上,人事科江四龙科长就学校教职工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时间等,一一作了宣讲。本次交通费补贴发放办法是根据沪人(200724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金山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本次交通费补贴发放的对象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工,发放时间为自20071月起发放,20071月至12月的交通费补贴在年内补发。目前先发放20081月起的交通费补贴,其中20081月至4月的交通费补贴待上级审批后另外补发,从5月起在工资中执行新的交通费补贴标准,原交通费补贴取消。最后他还布置具体工作,强调各科室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好事做实。

  结合本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在会上江科长还强调了学校考勤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各个科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要实事求是地对每个教职工进行考勤,切忌马虎草率,造成不必要的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