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信心班的同学们与金山区法院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校信心班班主任潘老师将与团委邵老师一起带领同学们去金山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共有52名同学参加了这次“法院之行”。 



做完一切准备工作后,同学们依次排好队,乘上了法院的专车。路上,邵老师还提醒了同学们一些注意事项。怀着兴奋又期待的心情,同学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法庭是个严肃又庄重的地方。虽然我们到的时候法庭里面还没有人,但是同学们一走进现场还是被里面的气场给震住了。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自觉的安静了下来,一个挨一个的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工作人员宣布开庭。审判长、法官、辩护人等进了现场后,审判长传被告入场。整个审判过程中,同学们的表现良好,并没有出现一些法庭违纪现象。
回来的路上,同学们议论纷纷,认为该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是愚昧的:几十年前,他因为偷窃罪进入了牢狱,今天又是因为偷窃罪而被送去改造。一个人如果犯错了,不知道悔改,谁也救不了他。同时同学们也非常同情他的遭遇,由于之前偷窃入狱而被家人抛弃, 没有了家庭的温暖,现在又得去吃牢饭了。不过,这也是罪有应得。这都是因他自己而起。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我们要学习好的榜样,做对的事。
经过这次的旁听,相信同学们也认识到了法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了解到司法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更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人可以犯错,俗话说的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改了就行。但是绝对不能犯罪,做损害社会利益、伤害他人的事。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希望同学们能够警记这次的“教育之行”,做一个脚踏实地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