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象棋是中国千年流传的文化,为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的课余文化生活,给棋艺爱好者一个自我发挥的空间,特举办首届“基础杯”象棋交流赛。
二、比赛时间:2012年11月8日――2012年11月22日
三、比赛地点:“教工之家”二楼茶息室
四、参赛方法:到各分工会主席处报名参赛
由各部门工会选出二名选手,共12位选手进入比赛。首轮12位选手六组对决(同一分工会选手不比赛),由裁判组抽签决定。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胜者2分,负者0分,和棋各记1分。比赛决出一、二、三名及优胜奖。
(象棋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选手猜棋),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或走成和棋为止,落子无悔。)
五、象棋棋规:
(一)基本规则: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二)时间规定:比赛时用秒表或手表计算双方走棋时间。
(三)对弈:在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或走成和棋为止。
(四)胜负判定: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1、帅(将)被对方“将死”;
2、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3、被“困毙”;
4、封棋着法有误;
5、走棋违犯禁例,应当变着而不变;
6、在同一局棋中,单方面出现第三次“违例”;
7、自己宣布认输;
8、因违犯纪律被判输棋。
(五)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1、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2、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3、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局面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环反复局面无关时,则不能按照本款处理。
六、奖项设置:决出一、二、三名,优胜奖3名,参与奖6名。
七、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苏文龙
裁判员:每个部门工会一人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