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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科室工会小组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彭丹艳部门:总务处创建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3601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人社部、监察部于2012年8月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七章48条,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及使用情况等作了明确界定,弥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的空白。

  自《规定》正式发布以来,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12月13日,我们后勤科室工会也组织了深刻的小组学习。在专题学习会议上,张秀芳书记重点解读了《规定》中适用对象、处分种类与适用、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撤销等方面内容,让工会小组成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

  吴永观主任对大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及时贯彻;二是要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地接受组织、同事和学生的监督;三是要利用业余时间继续深入学习,从而引导总务处的全体教职员自觉将自身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中去。他们自己也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会上,小组成员都深受教育,纷纷表示要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务实和谐、创先争优,为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