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室、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沪教委职[2011]16号)等文件精神,市教委启动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为充分发挥本市中职校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进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新进教师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经研究,实施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导师带教工作。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通知,开展推荐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带教导师人选工作,带教导师人选条件和带教导师的职责见附件通知。
学校要求各教学科室各推荐1至2名和学生处推荐班主任“班级管理”1至2名,具体推荐程序与要求,请按照专业(学科),分“专业教学”与“班级管理”两个模块推荐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科室推荐、学校审议上报,作为入选新进教师带教导师库候选名单,希各科室(部门)认真做好带教导师人选的推荐工作。请各科室(部门)、各位老师于2014年9月16日中午之前,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带教导师人选推荐名单》(见附件)电子版传递学校人事科,邮箱:jsshshgyxxr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