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我们语文组全体老师在办公室一起认真学习了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了解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还为教育系统开展金山卫抗战遗址改扩建进行了募捐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制定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一部较为全面和规范的事业单位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共分有七章四十八条,分别在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次会议由雷珍老师主持,朱荷生老师宣读了条例,大家对于《条例》与《规定》进行了认真的探讨。通过学习,我们领会和把握了《条例》与《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明白了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依法履行职责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