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我校在B区报告厅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题动员会。党委书记姚松芳,主持行政工作的副校长林国新,党委委员、副校长高炬,副校长黄汉军,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丽莲,党委委员、综合办主任周金章等领导及全体党员出席动员会。
高炬指出,截至目前,学校党委已经完成两件大事。首先,学校迎来了区教育局对我校党建督导和调研工作,教育局对学校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接着,根据上级部门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学校深入学习研究,形成《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度文件。
姚松芳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她指出,长期以来,学校一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份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廉政建设专题培训;通过校党政联席会专题学习交流,达成共识,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颁发实施;学校党政工团也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对照 “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分别梳理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并做出公开承诺。学校廉政建设要求“突出政治核心,勇于责任担当”,这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事,实际上,每一位正直的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起自己的一份岗位之责;当然,作为党员和干部,更要义不容辞地在工作中体现出“讲党性、讲责任、讲规矩”,同时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梳理好工作思路,发现工作隐患,排除工作漏洞。
她强调,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每年5月份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月”。学校召开动员会,学习宣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联系工作实际,梳理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规定动作、强化过程管理、勇于责任担当。希望每一名肩负着神圣使命的党的教育工作者,都不可以把自己的教育工作简单地看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应当注重育德树人、身正为范;要以积极与阳光的心态来面对我们的学生、从事我们的工作;希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的教风、学风和校风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林国新在发言中指出,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局党委及上级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切实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入展开各项工作。一要聚焦学校中心任务,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二要严明党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三要加强廉政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四要深化专项治理,规范办学行为;五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六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同时,他还对全体与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要紧紧牢记党的宗旨,加强作风建设;要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发挥带头作用;凝心聚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再创学校的辉煌而共同努力。
会议由高炬主持。学校中层干部,纪检员与工会两委会成员一同出席动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