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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教职工申请奖励的通知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部门:工会创建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3609

各基层单位工会:

    根据市总《关于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有关申报申报事项的通知》(沪工总经【201555号)精神,教育工会为符合条件的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教职工申请奖励,现将2015年度申请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工会会员;

    2、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应为201411以后)。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5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1000元。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组织员或工会工作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的相关内容,梳理一下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并及时负责通知到其本人。

    2、指导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申请通用工种(本市人社主管部门发证)、行业特有工种(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证)分类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纸质),不得缺项、漏项。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没有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用银行卡)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3份,一并报送教育工会办公室。

    4、以上材料请于921前按通知要求报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5、已申请过的教职工不用重复申报。

6、如有不明确事项,请联系教育工会。联系人:肖骏、联系电话:57931135

 

 

 

                                         金山区教育工会

                                        2015911


附件一:temp_15091610151323.doc
附件二:temp_150916101543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