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在区县初审的基础上,经材料评审、集中评议等程序,我校顺利完成了本次验收,被上海市教委授予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称号。
心理辅导中心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对此次评估进行了精心准备。
硬件建设方面:2011年以来,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金山区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标准,我校在原有心理辅导中心的基础上,扩建了“彩虹心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学校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各项调研和考察,陆续请购了心理辅导中心建设标准配置所需的设施设备,2015年7月,“彩虹心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始全面动工,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了各项建设。
软件建设方面:对我校近三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组织管理、软硬条件、教育实施、工作成效、发展方向五大方面18条细目,涵盖近40项达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梳理。并根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了心理健康教育达标验收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2015年10月20日,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科长夏其明、副科长黄文超,金山区教育学院副院长王英,德研室主任马美珍,心理教研员张文博、王萱等组成的专家团,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实地验收督导。11月,将所有的文件资料完成上传。2016年1月19日到25日,上海市教委德育处对201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结果进行了网上公示,3月4日,正式公布达标校名单,我校榜上有名。
本次评估工作不仅是对我校以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也进一步的推动了我校未来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彩虹心悦”心理辅导中心,将会凭借此次评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争取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