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确认工作”自填报工作结束后于4月中启动,历时近一个半月,已于5月22日全面顺利结束。
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必须告知学生本人关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义,同时对每学期各阶段工作的推进程度给予基本的告知。对学生本人提出的申诉必须进行及时处理,对学生的问题给予答复。全校学生共对学校和班主任填写的评语、奖励记录提出12条申诉,学生处自查出71条错漏记录。针对本次学生申诉的问题,由学生处牵头的学生管理工作团队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与所有申诉学生进行了电话谈话或面谈,或解除了学生的疑惑,或修正了错误的记录。申诉学生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全校学生通过手机端、电脑端多处进行查看和确认了本人的六份报告,顺利完了成第二阶段的确认工作。
我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拥有规范的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为保证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院校招生提供真实、可靠、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