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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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部门:学校办公室创建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405


各学校(幼儿园):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1年对本市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调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请各学校(幼儿园)收到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时间

20211119日至1219日。

二、  调查对象

教职工、家长、学生等。

三、  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四、  具体实施

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调查二维码(见附件)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学校网站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19日。

五、  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等参与问卷调查,让社会广泛知晓。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胡萍;联系电话:57944147

 

                                 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11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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