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行使具体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服务等管理职能。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政策。开展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配置教学资源,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

2.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教学改革,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整体性管理。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新专业申报工作。指导学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并对执行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教学运行日常管理。会同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排课、停课与调课、教材订购等;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考评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撰写每学期教学状况分析报告,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学生评教工作、教师评学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考证和国家级、市级、区级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务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和学习成绩等证明。

7.会同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与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各专业实习计划,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抓好学生毕业设计、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做好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9.协同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规划,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10.承担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落实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